有一次,我跟我的好朋友刘依可争执。 那天,我和刘依可在公园玩,他居然给我取了一个外号,叫“蜈蚣”我火冒三丈,她居然还说:“大笨蛋!有本事来追我呀!”她又吐了吐舌头,她这不是火上浇油吗!我就更生气了,我说:“好啊!你个刘依可,我今天不把你给打死!”接着,我骑着自行车去追她,那时,我骑得飞快,她跑得也飞快,我在后面说:“你两条腿能跑得过我的两个轮子吗?”然后,我加快了速度,捉住了她,我把她重重地按在地上,掐着她的脖子打她,那时我心想:你这个刘依可,让你骂我,现在我不打死你!过了一会儿,我骑着自行车回家了,我把她打了一顿,心里爽快多了,回到家,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妈妈,怕被妈妈骂。可是,到了晚上,我就睡不着觉,我很后悔,心里偷偷地说:“对不起,刘依可。”但我又说不出口,一天,两天,三天,四天,五天······过了一个月,我实在忍不住了,骑着自行车去找她。 没等我说出口,她就第一个说:“吴金哲,对不起,我不应该给你取外号。”我急忙说:“对不起,我也不应该打你。” “以后我们再也不吵架了,好吗?”我问。“再也不了!再也不了!”她说。 然后,我们又重归于好了。 回到家,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,本想让妈妈高兴一下的,不料,妈妈却把脸一沉,说:“是你打了她,应该也是你第一个去请她原谅,不应该让她第一个说对不起。